色姐姐网 劉志偉_系族征询的东说念主類學取徑——從弗里德曼批評林耀華的系族征询說開去
系族征询的东说念主類學取徑
——從弗里德曼批評林耀華的系族征询說開去
中山大學歷史學系 劉志偉
在中國社會史征询中,“系族(或眷属)”是征询明清鄉村時繞不開的話題。征询一個地方乃至一個鄉村,如果不討論到系族問題,频频會受到質疑。许多征询論著,或者径直就以系族作爲鄉村社會征询的主題、從系族起原展開,或者視系族爲社會基層組織最常見的体式,致使把系族作爲社會行爲的主體或基本單元。征询者對系族問題的重視和關注,在很猛进度上是基於一種径直的觀察與感受;东说念主們進入(無論是親臨現場的進入還是借助閱讀的進入)鄉村時,最招引眼光並留住深切印象的,是種種系族的象徵和符號——在鄉村中,最引东说念主矚目、好意思輪好意思奐的建築往往是宗祠家廟;村中的东说念主群频频會以姓氏或房派來分類,尤其在不同群體發生衝突時,姓氏频频是一個挫折的符號;各種節慶或东说念主生禮儀的儀式安排,也處處可見眷属群體的存在;鄉村中的歷史記憶最精深的傳續表情,是關於祖宗和世系的敍述;鄉村歷史文獻最常見的種類,亦然眷属的譜牒。雖然並非统共的地方、统共的鄉村,齐存在系族或其符號象徵,也有东说念主認爲,中國许多地區,特別是朔方的鄉村,系族的存在並不是精深的現象,鄉村中並不一定以系族爲基本社會組織体式,但许多征询者一般還是信服系族是晚世中國鄉村最為精深也最具本質性的社會組織形態。因此,儘管以往有關系族的征询已經有卓越深入的經典性后果,但连年來以系族爲對象的征询熱情不僅沒有冷卻下來,反而“系族”越來越成爲领略中國鄉村社會征询的中枢範疇或討論對象。
不過,這個在社會史學者看來是受东说念主類學影響或者頗能與东说念主類學對話的征询議題,在以漢东说念主社會爲對象的东说念主類學征询的學術史上,卻是一個存在深切不合的領域。這種不合的爭議,也許不是那麽刀光劍影,卻隱含着东说念主類學在中國征询的理論與格式上需要面對的一些潛在的深層問題,也牽涉到中國社會的征询可能對一般社會科學理論作念出貢獻的一些中枢绪念。受論題所限,這裏不可能就此展開專門的討論,衹想從林耀華(1910—2000)的漢东说念主系族社會的征询對莫里斯·弗里德曼(M. Freedman,1920—1975)设立的系族征询範式产生影響的角度,作念一簡要闡發。
一
英國东说念主類學家弗里德曼素质在1958年出书的《中国东南部的系族组织》 (Lineage Organization in Southeastern China)一書,是當代东说念主類學征询漢东说念主系族社會的經典之一。在這部著述中,弗里德曼多数援用了中國东说念主类学家、民族学家林耀華關於漢东说念主系族鄉村征询的兩種論著:一是發表於1936年《社會學界》第九卷的《從东说念主類學的觀點履行中國系族鄉村》(以下簡稱“義序”)一文,另一是1948年在倫敦出书的《金翼:中國眷属轨制的社會學征询》(The Golden Wing, A Sociological Study of Chinese Familism, London,1948)。林耀華這兩種論著,是弗里德曼的征询所據並在書中多数援用的主要材料之一;尤其是前一篇文章,弗里德曼請东说念主翻譯成英文,特別說明是“卓越灵验”的材料。這篇衹有一萬字支配的文章在弗里德曼的書中多處大段引述,實際上是他討論漢东说念主系族鄉村社會的一個挫折出發點。但是,他對林耀華的兩種論著卻有以下這段評價,他說:
林耀華關於《義序的系族征询》的簡要综合(這裏指的是《從东说念主類學的觀點履行中國系族鄉村》一文;原註:“林說他關於義序的征询報告長達十五萬字,尚未發表。他的這篇文章衹有大約一萬字,一定是大大壓縮了。”這個註在中譯本中不详了——引者按)的颓势,主要在於他把系族視爲中國社會一個相對獨立的單元,並且偏重於一種類型的組織原則——親屬關係。我在此盘算推算以林耀華的另一部著述爲基礎,顯示這一颓势如安在误解鄉村—系族體系的圖像方面是關鍵的。我剛纔提到,在這篇論文中,林沿用了他以爲是拉德克利夫·布朗(Radcliffe Brown) 的分析格式。這篇論文寫於1936年。數年後,林轉向對福建北部系族的社會學征询,由此他冷落了一套差別頗大的說法。1948年用英文出书的《金翼》,沒有援用這篇用汉文寫的文章。書中敍述了福建北部兩個“家庭”的命運,其中一個在故事中處在更中枢位置的家庭屬於黃村,我想這個黃村可能與義序是吞并地點;即使不是,也确定是在臨近的地方,因爲它們是在吞并時間內被征询的。因此,兩個村子或者是吞并個,或者是吞并類型的區域內的兩個代表。我將嘗試去作念的,是要顯示這兩部作品兴致兴致的不同,說明了理論前提的轉變對东说念主類學的分析產生的影響。拉德克利夫·布朗的影響在《金翼》中覆没了。在寫完他的文章以後,林有一段時間在好意思國,在那裏招揽了其他的理念。那篇論文的主題是結構和功能分析,而這部書的接洽則是把個东说念主和群體的命運千里浮,作爲平衡原則運作的樣本。“平衡”這個认识在理念上是蠢笨的,卻出东说念主预感地被廣爲應用。誠然,《金翼》是一種以簡潔明快的汉文風格寫成的小說,引东说念主入勝。這種家庭命運千里浮的故事,附帶地提供了多数太空有天的中國生涯的信息,正好即是從這些信息,我發現“義序”一文的分析並不恰當的迹象。
從字面和內容上看,弗里德曼在這裏對林耀華“義序”文章的批評是曲常重的,我三十多年前初度讀到這段話的時候,致使覺得有點不可领略。但如果不是糾纏這段話本人,而是把弗里德曼的書整體讀下來,望望林耀華的征询對弗里德曼设立他的解釋的影響,同時也不要把這段評論衹是领略爲一種學術意見的不合,而是從中尋找东说念主類學者在漢东说念主系族征询上走過的路徑,特別是結合林耀華我方走過的治學之路來體會的話,這段話給學者們的教导,卻不错成爲認識林耀華在探索漢东说念主系族社會的东说念主類學征询之路上所作念貢獻的一個有意義的視角。
领先,學術界公認,《金翼》是林耀華最挫折的代表作。在林耀華關於漢东说念主眷属和親屬轨制征询上,《金翼》無論在學術的眼界還是在征询的深度、寫作的手法上,齐超出了《義序的系族征询》;在林耀華的學術想想發展中,《金翼》当然更能代表林耀華學術建树的高度。弗里德曼用《金翼》的素材,以在《金翼》的影響下形成的認識,來質疑“義序”一文的立論,也不错說是順利成章的。這種質疑,並不料味着對林耀華的漢东说念主系族和親屬關係征询的辩说;事實上,讀者從弗里德曼各章的討論中不错看到,他其實是在很猛进度上继承了林耀華對系族本人的論述,包括“義序”一文所提供的關於福建系族的報導。
其次,林耀華的學位論文《義序的系族征询》一直沒有公開出书,在相當長的時間,學術界知者寥寥,致使沒有什麽东说念主果真窺見這部關於中國系族的东说念主類學征询的拓荒之作的全貌。弗里德曼當年據以作出上述判斷的,是林耀華以选录体式發表的文章。如果东说念主們今天比較《義序的系族征询》一書與《從东说念主類學的觀點履行中國系族鄉村》一文,雖然後者是前者的选录,但不難看出,前者中所包含的許多挫折的學術見解和細緻得多的觀察細節,在文章中並未能响应出來。弗里德曼在沒有看過征询論文全貌的情況下,對林耀華的“義序”一文會產生上述看法,亦然不错领略的。东说念主們今天能看到論文全貌,当然不错再行作出我方的判斷,沒有必要過分在弗里德曼的評論是否恰當上糾纏(其實,弗里德曼在他的上头那段話中,特別加了一個註釋,說明他也详确到林耀華的征询論文原來內容可能要豐富得多,可見他還是保留著謹慎態度的)。今天东说念主們要作念的,可能更應該是從弗里德曼若何以《金翼》爲主要的參考依據發展出他的論說出發,回頭望望《義序的系族征询》若何體現出林耀華在原土社會的詮釋傳統上嫁接當時东说念主類學主流的功能分析格式所作的探索(我朦朧感覺到,當時包括林耀華在內的中國學者的這種探索對弗里德曼的系族理論形成有着深切的潛在影響,這裏不展開討論);再在這種反想中,形成對东说念主類學漢东说念主系族征询可能的取徑認識。
最後,弗里德曼不快乐林文的,是把系族視爲中國鄉村社會的基本單元,而不是質疑林耀華提供的系族圖像。他對林耀華“義序”一文的批評,主淌若認爲文章把以親屬關係作爲組織原則的系族視爲中國社會一個相對獨立的構成部分,而《金翼》呈現出來的鄉村社會生涯的現實圖景,卻是個东说念主或家庭的許多經濟與社會活動和聯繫,並不是在系族這種父系繼嗣群體的組織下發生的,“在爲非违规、貿易、政事權術、婚配安排等故事中,东说念主們看到,上演主要变装的,是一又友、姻親和非父系親屬的親戚”。 用《金翼》的素材得出的這個判斷,我信服也恰是林耀華要表達的。东说念主們今天已經不错看到《義序的系族征询》論文的全貌,衹要眼光掃過目錄,就不错知说念,林耀華在撰寫這一論文的時候,已經具備了這樣的視野,並且用了许多篇幅系統敍述了系族除外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組織。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在林耀華論文的注釋中,也舉出了许多响应中國社會的組織原則並非衹偏重於血緣親屬的事實。在這一點上,雖然弗成指責弗里德曼對林耀華“義序”一文的評價不太自制,但弗里德曼沒有能夠讀到這一論文的原貌,以致衹能從《金翼》的文學描写上去搜尋出一些迹象,畢竟是學術史上的一種遺憾。
根據莊孔韶素质的總結,林耀華早年學術想路的軌迹是:“傳統國學考證格式的傳承實踐——功能論爲外皮、國學考證爲內在的格式論適應性征询——《金翼》式的小說寫作。它把原土的社會觀察想路和东说念主類學知識溶化在眷属興衰的描写之中,後續的理論解說(起先並沒有)僅僅是對流行理論的向心性實踐。”林耀華早年的學術探索,是要“一而继承新傳來的功能主義調查旨趣色姐姐网,一而想考國學陈腐的學問表情”,並发奋協調起來。 东说念主們今天從林耀華的著述去瞭解他的學術貢獻,需要把單篇的著述放到這一學術轉變理路上去認識。在治學和寫作實踐時,不可能在單獨一篇文章中達到這種協調,而總是會特別隆起某一種取向。我信服,“義序”一文發表的時候,他卓越刻意要呈現他新瞭解的功能分析格式不错若何運用,因而在一份以十五萬字的報告總結的征询基礎上寫下的选录,特別隆起了功能論颜色和表達,是沒有什麽奇怪的。林耀華我方在原土鄉村社會的生涯經驗,以及他早期在中國傳統的學術闡釋格式的素養,足以令到他實際上對中國傳統社會的瞭解和認識,不會衹局限在“義序”一文刻意表現的功能主義分析描畫的規範模子的範圍。
不過,今天再行把林耀華幾種關於中國眷属征询的作品放在一齐去瞭解他關於眷属征询的學術想想,主要的接洽不在於爲他辯護,證明他並沒有如弗里德曼從“義序”一文讀到的那樣簡單化地领略中國的系族—鄉村社會。學者們需要作念的,是從弗里德曼的批評以及林耀華征询中國眷属問題的路徑,去想考征询中國系族的东说念主類學理路。
二
從弗里德曼對林耀華“義序”一文的批評,不错明顯看出,他是反對把單系繼嗣群體作爲中國社會中相對獨立的單元,並認爲,偏重於親屬關係的組織原則會導致误解鄉村—系族體系的圖景。弗里德曼的這一立場,似乎被许多征询者誤解了,以爲他是論證了中國社會(至少在東南地區)是一個由單系繼嗣群(即系族)構成的社會。其實,在弗里德曼看來,中國社會是一個卓越複雜的複合體。在他觀察的福建、廣東鄉村中精深見到的系族,是在特定的社會經濟和政事環境下的一種組織体式,其基人道質是一種權利和權力适度、共享的機構。因此,他不是從單系繼嗣群的親屬關係法則和運作機制去解釋當地的社會結構,违犯,他是要從當地社會生涯的結構去解釋系族這種單系繼嗣群形成發展並在鄉村中上演挫折变装。他這一典型的功能主義立場,背離了經典东说念主類學從親屬轨制出發解釋社會組織和社會結構的傳統。這一點,從後來不少东说念主類學家對他的批評不错看出來。這些批評,大多認爲他把“系族”领略爲功能性的认识而擯棄了系譜性的认识。這個問題在功能學派的东说念主類學興起之後,曾經是东说念主類學征询的一個挫折不合。不過,這不是需要在此專門討論的話題,簡單泄露一下這個在中國社會史征询者中比較精深的誤解,衹是爲了後面把系族征询放到东说念主類學脈絡下想考。
如果东说念主們继承了弗里德曼的這一系族征询的範式,那麽,在中國社會征询上,就需要走出把作爲父系單系繼嗣群的系族领略爲中國鄉村社會的基礎性構造的觀念,拋棄以系譜性法則作爲领略中國社會的基本組織法則的办法。在這一點上,可能是中國的歷史學征询者過分依賴族譜文獻來征询中國系族变成的,一些东说念主類學征询者也難免被這種歷史征询所“蒙蔽”。
在歷史學中,约略是受东说念主類學的影響,時下许多從事中國鄉村社會史征询的學者,越來越熱衷於走進鄉村,在鄉間网罗各種地方文獻資料;各人在鄉村裏最常見到、也可能是最有系統記錄鄉村歷史的文獻,大选录算鄉民們手中保存的家譜、族譜了。由於家譜記錄的系族歷史大多能夠比較連貫地呈現鄉村的歷史脈絡,隨着家譜越來越多被學者們用作構建鄉村歷史的主要文獻資源,在一些學者的征询中设立的明清以來的鄉村社會歷史敍述,越來越多以系族爲基本的社會單元——系族從一個鼻祖衍生到衆多子孫的繼嗣、整合與分化歷程,儼然成爲晚世中國鄉村變遷的基本綫索。這個趨勢,不妨稱之爲中國鄉村社會歷史敍述的系族化傾向。在這種系族化敍述的歷史中,往往把系族視爲一種显而易见的血緣群體;這種血緣群體的構成是基於生养行爲形成的繼嗣譜系,系族成員之間的關係频频是由系譜關係出發確定的。征询者到一個鄉村,最慣常领先冷落並发奋弄清的問題往往是,村裏有幾個姓,各姓有哪些房,某东说念主屬哪房;村民們對這樣一套語言也卓越老练,频频用族姓、房分來說明东说念主群的分類和相互關係。隨着有關系族的論述在學術征询中越來越升迁,久而久之,鄉村社會由系族組成,幾乎成爲东说念主們领略中國鄉村社會的一種固定的模式。在這樣一種認知模式下,某姓某族,频频成爲鄉村歷史中的一種最基本的行爲和權利主體;吞并祖宗的子孫組成的血緣群體,频频被领略爲鄉村社會中不消置疑的天生的基本社會組織。
這樣一種似乎有越來越固定化的鄉村歷史認識的形成,当然是多数傳世並源源不斷被學者們從鄉村中搜獲的眷属譜的敍事表情製造的社會圖景,径直印入东说念主們的腦中的結果;不過,在深層次上,則是由基於近代以來關於中國社會進化的固有领略主導下形成的認識。中國學術界自從继承用近代社會科學的眼光去認識社會開始,就認定中國社會爲一個宗法社會。嚴復(1854—1921)在翻譯英國甄克想(E. Jenks,1861—1939)的《社會通詮》(A History of Politics)時,把“patriarchal society” 譯爲“宗法社會”,將此列爲社會進化(嚴復所謂的“民群演進”)之第二階段,並認定中國社會爲“固宗法之社會,而漸入於軍國者,綜而核之,宗法居其七,而軍國居其三” 。雖然嚴復當時還有點審慎地說他衹是“姑存此說於此”,是否得當還有待後东说念主商榷;但是,後來學術界深受他的譯述影響,越來越認可這種說法。此後一百年來,儘管 “宗法社會”的意涵在不同征询者筆下異說紛紜,但顯然一直是在嚴復在翻譯《社會通詮》時把东说念主類社會中的“父權”“血統”“世系”“部族”“親族”等意義糅合到從古代國家轨制借用過來的“宗法”认识下展開的。在“宗法社會”的範疇下,“宗親”“系族”“眷属”一類範疇,齐不错簡單定義爲吞并祖宗下的子孫組成的东说念主群,其中的成員資格、權利分派、權力結構、均由其男系血緣關係來界定,成爲組成社會的基本單位;而這種“宗法社會”的組成尽头運作機制,也就儼然成爲中國社會征询的永恆主題。
雖然“宗法社會”的標籤如斯沉稳地粘貼在中國社會之上,但前輩學者由於我方踏进於這個社會之中,對當時的社會現狀有着親身的體驗和领略;同時,他們對古代中國的宗法轨制也有相當深入的認識,径直的生涯經驗讓他們沒有困難地领悟,晚世中國的社會轨制與古代的“宗法轨制”並不是一趟事。關於這一點,林耀華卓越明確地指出:“系族與宗法不同,不可混爲一談”,“系族二字含義,既與宗法不同,乃自成另外一種的東西”。這種認識,在民國時代的學者中,似乎是一種共識。早在晚清,嚴復在標籤中國社會爲宗法社會的同時,也赫然區分了先秦與秦以後社會的不同,講到秦以後的社會,衹是用“儼然宗法”的說法良友,並以三七分的表達表情來形容其不是果真的宗法社會。更值得详确的是,梁啓超(1873—1929)在《中國文化史》中,用了一章來敍述中國的宗法轨制和家庭轨制,但並沒有將他在我方家鄉所見的與系族相關的建制繫於其中,而是繫於“鄉治”一章。呂想勉(1884—1957)在早年撰寫的《中國宗法轨制小史》開篇即明確指出,众东说念主以爲“集东说念主而成家,集家而成國,集國而周至国”是“無徵不信之言”;其實,在古代中國,“宗法蓋僅貴族有之,以貴族食於东说念主,不错聚族而居。子民食东说念主,必逐田畝散處。貴族治东说念主,其摶結窒碍渙散;子民治於东说念主,於統系無所知……其位愈尊,所追愈遠,即可見子民於統系不甚赫然。於統系不甚赫然,自無所謂宗法矣”。呂想勉在這本小書中,用了许多篇幅從多個方面討論了宗法轨制不可能在後世社會延續的緣由,指出“所謂宗與族者,遂有其名而一火其實矣焉” 。從呂想勉的討論不错领悟,系族並非中國社會構成的基本構造,更不是幾千年來一直延續着的社會組織。宋明理學家們在苟且提倡復明宗法時的许多討論,也赫然揭示了這個事實。
可是,系族觀念和組織在晚世中國的確是一種精深的存在。作爲一種精深化的社會事實,許多鄉村也齐修建了作爲系族象徵的祠堂;尤其在東南各省,系族祠堂幾乎遍見於统共的鄉村,家譜、族譜更是晚世中國最爲升迁的一種鄉村文獻。即使在一些鄉村中不存在實體性的系族組織,也不一定有家廟、祠堂一類系族的象徵和建置,东说念主們還是精深信服系族是一種显而易见的群體体式。這樣一種事實,令系族成爲今天學者征询中國鄉村社會時無可心事的一個主題;而系族以血緣繼嗣的系譜作爲表達現實的群體關係尽头次序的話語,也令许多征询者信服系族即是一種以血緣和繼嗣爲基礎当然形成的實體性群體組織,從而將由生养行爲衍生出來的繼嗣關係作爲社會組織的本質化結構,“系族”被领略爲一種先在的無須證明的社會存在,並由此引出了種種關於中國社會的基於血緣和親情關係的倫理说念德取向的解讀。
宗法社會的幻象化和系族語言的本體化,看似兩個相互矛盾的场合,卻不過是吞并歷史過程的兩個面相。這一事實,不错放在宋明以後中國社會歷史變遷配景下,從宋明理學家的理論建構和社會實踐來解釋,並在此基礎上認識晚世中國社會變遷的基本脈絡。宋明理學家把傳統中國的親屬轨制和祖宗珍重轉換爲古代宗法制的話語,通過聲稱於祖宗祭祀中寓立宗之意,實際是將敬宗轉換爲尊祖,把宗法轨制的原則置換爲親屬轨制下的祖宗祭祀規則,從而不僅合理化了古代宗法制轉換爲晚世系族制的理論邏輯,更開啓了將宗法制由貴族社會的轨制擴延爲匹夫社會的轨制門徑。基於這樣一種轉換,晚世中國社會中的系族,實際上並不是古代宗法轨制的延續,而是以祖宗珍重與祭祀維繫的父系親屬繼嗣系統。由祖宗珍重的觀念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祖宗祭祀禮儀,若何能夠在不斷分化的晚世社會中,構成一套社會整合的語言,製造出系族社會這樣一種現實,是擺在中國社會歷史征询者眼前的一大課題。弗里德曼半個世紀前關於中國東南地區系族的征询,已經奠定了這一征询的分析視角和理論基礎;而科大衛(David Faure)對珠江三角洲的征询,愈加細緻地呈現了宋明理學的這套語言如安在地方社會的政事經濟變遷中運用,並且在地方歷史的場景下被再創造的歷史過程,设立了一個關於中國晚世系族社會的解釋模子。
约略由於通行的看法是把中國东说念主的社會視爲一個系族、宗法社會,弗里德曼曾經根據林耀華等提供的資料,敏銳地指出華南地區系族的歷史並弗成前溯到當地漢东说念主社會的歷史起點,由此質疑把系族視爲漢东说念主社會的本質化轨制的習見,在此前提下引出一個從社會科學出發的問題,即系族如安在特定的社會機制下建構並成爲漢东说念主社會的一種政事轨制。他說:
問題是,我們在當代所認識的系族的體系爲何弗成在认识上回想到與該地區漢东说念主假寓的吞并歷史深度……我們將履行的是書寫的族譜對於系族的發展和結構的意義,並構成系族發展尽头結構的憲章。
黃挺素质在最近出书的《十六世紀以來潮汕的系族與社會》一書中,討論潮汕地區16世紀系族文化建構的多少眷属歷史,很好地回應了弗里德曼冷落的問題。該書開頭舉出的唐宋時期潮州地區開始有系族活動的三個故事,赫然顯示當時的潮州社會並不是一個系族的社會。雖然是故当事人东说念主公的後代在系族建構時運用的一種歷史資源,但在這些故事發生的唐宋時期,這些故事的主角還不是“系族”,他們把財產施予释教古刹,通過梵宇供養來适度財產,運用的並不是系族的語言,正好顯示出這個時代潮州還沒有以系族表情去組織和适度財產。南宋劉少集的《家譜引》,体式上看是一份世系表,但其實衹是一個遠代祖宗世系追源與個體家庭親屬關係的記錄,最多衹是後世系族譜牒的濫觴,與明清時期常見的那種以系族語言編撰的譜系明顯不同。在這裏,东说念主們看到,系族的語言果真被運用作爲社會整合的表情,是明代中期以後的歷史,西林孫氏即是一個不错瞭解系族語言如安在明代形成和運用的絕佳例子。許多系族的故事不错赫然看到,當地东说念主在明代中期若何通過書寫祖宗歷史(包括假寓故事)的記憶,設立祖宗祭祀,結合鄉約建設,设立起一套系族的語言以及實體性的系族組織。
如果學術界继承弗里德曼把族譜算作是系族的憲章的說法,那麽,在系族社會建構的過程中,對祖宗尽头後嗣的歷史追述和書寫,就構成了系族語言的中枢結構。如果今天想通過族譜文獻來解讀歷史,最關鍵的一着,即是要從族譜中讀懂這種作爲系族憲章的歷史書寫。连年來,在鄉土歷史的編撰和社會史的征询方面,族譜是被學者們应用最多的史料。最常見的格式,是把族譜中以世系和個东说念主傳記表情書寫的系族歷史敍述,改爲用敍事的表情書寫,基本上衹是複述族譜中表達的歷史。有些征询者也會質疑族譜記述的歷史,但這種質疑大多糾纏在族譜講述的歷史“真實”與否的層面上,實際上還是同樣是把族譜視爲一種史書。其實,族譜本質上並不是一種史書,或者說,族譜編撰的果真出發點,不是記錄歷史,而是通過敍述歷史的表情去規範並表達編撰時當下的關係。弗里德曼說過:
社會东说念主類學家往往視譜系爲表達當下的個东说念主與群體間的關係的一種陳述,而這種陳述使用了一套衹以處理舊事爲接洽的語言。在沒有書寫的社會中,現實關係的結構與(口述)系譜表達過去所引出的關聯式結構之間無甚差別;現在的情況變了,過去也會隨之改變。可是,中國是一個運用翰墨書寫的社會,識字和書寫將過去凝固起來,使之較難受現在的影響。
這種用翰墨書寫的族譜,一方面令講述“過去”成爲一種看似凝固從而具有真實性的“歷史”,另一方面也讓每次再行書寫的編撰者有需要在歷史中改變或加入新的內容。於是,歷史學征询者也許比东说念主類學征询者更有興趣探究的,是那種通過書寫記錄凝固化歷史的過程——當把族譜作爲一種史料來運用的時候,不應衹是從被族譜凝固化的歷史出發,更應該把抓由一系列的編撰者的“現在”所構成的歷史。用這種格式去应用族譜資料征询系族歷史,纔不错擺脫在族譜敍事真實與否問題上的糾纏,從族譜敍事中發現歷史。
科大衛多年前已經指出,明清時期地方系族發展是一種文化的創制。因此,征询一個地方的系族歷史,立意就弗成衹局限在系族作爲血緣群體的親屬法則尽头倫理说念德基礎上,也不應該以爲這種以血緣關係維繫和包裝起來的組織即是這個社會的中枢結構。明清時期在地方社會升迁的系族,不僅不可能是古代宗法社會的延續,也不會径直即是宋明理學家設計的社會藍圖和重建的宗法倫事理上而下貫徹的結果,而是作爲一種社會權利和政事權力的表達时代,在地方歷史動態過程中展開的社會組織体式。因此,系族征询不應該衹是一種以眷属倫理和血緣親情維繫的社會關係的宣揚息争說,而應該着眼於地方社會經濟變遷和政事文化結構演變的過程。明清時期系族的發展,是在各個地方形形色色的社會變遷過程中展開的,也因應着土产货的社會經濟關係、政事權力關係步地的改變而呈現不同的形態和演變過程。從系族起原的地域社會征询,不是要由血緣繼嗣的法則去演繹地方歷史,而是要從地方社會歷史去解釋系族發展的事實。
三
在從歷史學的角度作念了一番反省之後,接下來再回到东说念主類學的視域來討論。
本文之所用以弗里德曼對“義序”一文的批評作爲序论,接洽是想以此呈現东说念主類學中國系族征询的一種“逆境”:面對一個翰墨傳統深深滲入民間平常生涯,各種政事經濟社會關係高度複雜化,东说念主們生涯中非親屬關係往往優先於親屬或系譜關係,國家體系和市場體系在社會結構上具有更強的主導性的社會,东说念主類學傳統的理論和征询格式要處理的一個基本問題即是,若何把系譜性的血緣繼嗣认识與功能性的團體組織认识協調起來。在中國學術傳統薰陶下成長起來的學者,可能更容易從功能性的认识去解釋社會,而东说念主類學的傳統則不會放棄以血緣婚配關係的系譜性认识認識社會的理路。從傳統中國學術征询格式出發的林耀華,當他進入东说念主類學領域同時又深受功能分析格式的誘惑時,很当然將眼光聚焦在親屬關係,把他在我方的生涯經驗中很老练的系族作爲社會結構的基分内析單位,作爲繼嗣群體的系族的系譜性成爲其功能性解釋的前提。因此,弗里德曼讀到他的“義序”一文和《金翼》一書以尽头他學者關於中國鄉村系族的材料時,從這些材料呈現的事實中,瞭解到中國社會構成的旨趣是功能性法則淩駕於系譜性法則之上,因而對林耀華“義序”一文把系譜性群體視爲社會結構中的獨立單元的解釋表達了質疑;但他在功能性解釋的同時,仍然是以作爲繼嗣群體的系族爲征询對象。在這裏,問題出在了中國系族的性質,究竟是一種系譜性的團體還是功能性的團體,無論在林耀華和弗里德曼的討論中,還是在他們之後,一直是困擾征询漢东说念主系族的东说念主類學學者的中枢問題。
在歷史學征询者中,這個問題一直是不需要面對的,或者压根就沒有意識到處理這個問題是有意義的,因爲大多數歷史學征询者在以族譜來解說系族的歷史時,理所當然地把族譜呈現的系譜性事實作爲功能性解釋的內容。但是,對於以功能分析格式征询中國系族的东说念主類學征询者來說,中國系族的功能性與系譜性认识差別是需要深究的問題。弗里德曼關於漢东说念主系族的解釋範式,是最典型的以功能性身分來定義親屬或繼嗣團體的。在這一點上,實際上是走出了东说念主類學的親屬征询傳統,走近了歷史學(不過主淌若受东说念主類學影響的新史學,舊史學压根不触及這些議題)。他的征询之是以受到歷史學征询者的青睞,而在东说念主類學征询者中則引來批評,只怕與他遠離东说念主類學親屬征询傳統的傾向不無關係。
在這裏,學者們面對的前提是,漢东说念主社會的系族,在性質上究竟是一種基於系譜法則的親屬組織,還是一種基於功能法則的社會組織。雖然事實上,這兩者之間在多數情況下是很難分離開來的,兩種法則總是交織在一齐;但征询者的分析,總是需要弄赫然(其實大多數征询者是依稀的)以何種法則來定義我方的征询對象的問題。弗里德曼用了一種很技術性的表情來表達這種關係,即是把漢东说念主系族分爲從A到Z兩個極端,由最具單系繼嗣群性質到最強功能團體。這樣,就爲分析性的征询提供了可能掌抓的假設前提。瞭解到這一點,就不错確信,關於漢东说念主系族的征询,领先需要堅持东说念主類學的親屬轨制征询傳統,尤其是繼嗣群的系譜性法則是不應該放棄的,丟棄了這個傳統,就失去了东说念主類學的人道;但在东说念主類學征询的視野越來越擴展到非親屬轨制、非繼嗣群體領域的時代,征询者势必會更廣泛地重視功能性身分和法則。從林耀華到弗里德曼齐一直发奋把親屬體系的系譜性身分與功能性身分結合起來分析,在他們的引導下,這成為漢东说念主社會系族征询的一個主題。如果說功能分析格式曾經推動东说念主類學產生了远大的變革,那麽,從漢东说念主系族征询的發展也看到了另一個值得重視的問題,這即是,當學者們從各個相關學科引入了各種格式去處理多数功能性身分若何影響东说念主類學生涯面容和文化邏輯轉變的時候,东说念主類學最拿手的看家本領——親屬轨制征询也势必要因應着不斷深化;隨着對親屬關係及系譜法則的多樣性、變異性有更多的瞭解,學者們当然也要將功能性法則對親屬轨制下系譜法則的影響納入視野。
丝袜xxx與许多东说念主把系族领略為由父系繼嗣關係形成的親屬群體不同,我認為漢东说念主社會的系族,其實是功能性的本質強於系譜性的本質,因此,就漢东说念主社會系族征询而言,我比較继承從弗里德曼的範式發展出來的分析取向,尤其是如弗里德曼已經赫然意識到的,這種功能分析取向势必通向歷史學的解釋,這對於從事社會史的學者是特別能夠啓發出许多新問題的。但是,漢东说念主系族畢竟在構成上使用的是一套親屬關係的系譜性話語,而其組織構造的基礎又不不错與家庭、房、眷属、婚配、生养等系譜性身分分割開來,系族的運作機制、運作原則在许多方面是以漢东说念主社會親屬轨制的衍生和變態而基礎形成的;因此,系族征询要想深入下去,特別是要從中發展出能夠對一般社會科學格式建構作念出貢獻的理論,一定不不错離開親屬關係和系譜法則的征询。不過,這種征询不不错衹從本質上并不是親屬轨制的系族本人去深入,而應該更多深入到家庭、分房、眷属這些親屬團體去探求。再者,如果信服漢东说念主系族的功能性身分的強大作用對漢东说念主親屬轨制產生了廣泛深入的影響,那就既要認識到這是一個發生了幾百年的歷史過程,也需要在漢东说念主社會除外的不同民族與文化的親屬轨制去獲得認識。
(原載《南國學術》2017年第1期,頁39—48。注釋從略。)
劉志偉《系族征询的东说念主類學取徑——從弗里德曼批評林耀華的系族征询說開去》 .pdf